歌力思: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
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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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
核查意见
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、深
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《章程》《公司2023年股
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及其摘要(以下简称“《激励计划草案》”)等
有关文件规定,结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次激励计划”
“本次计划”)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,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
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,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:
符合《管理办法》以及《激励计划草案》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。
同)任职的管理人员、核心业务(技术)人员。
形:
(1)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;
(2)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;
(3)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
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;
(4)具有《公司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;
(5)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;
(6)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。
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,符合《管理办法》
及《激励计划草案》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,其作为本次计划激励对象的
主体资格合法、有效,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。
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外,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
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《激励计划草案》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。
综上,公司监事会认为: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、首次授予的激励对
象均符合《管理办法》《激励计划草案》等相关规定,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
的条件已经成就。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6月2日为首次授予日,向符合条件的484
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,217.20万份,行权价格为11.04元/份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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